今天是快樂的星期日
午堂後,跟弟兄姊妹在合興隆吃午餐。
「我又想去shopping,又想回家睡覺.....不知如何是好?找誰陪我呢?money小琪要佈道日。kate又找不著。......」
「他說陪我呢個朋友,都唔陪你呢個女朋友呀!」(我知道這句說話 just joking,完全沒有一點生氣,因為這的確是事實。)
一心打算回家之際,他問我:「想我陪妳去那??」
結果,我們到葵芳逛了一會,他便join好兄弟去唱k,我便回家睡覺。臨別前,他還說唱k後,到青衣找我吃東西。(基本上每逢星期日,他都會說這番相同的 話。習以為常地,最後,他會等待我說:不用了,你還是早點回家吧!結果,他通常會回應一句:那好吧!我明天or星期二再陪你。實際上,他大致星期一至五都 在大陸工作忙碌中。即使留在香港,我又豈忍心他不顧家,只顧陪我呢?)
「為甚麼我於星期五到浸會大學接妳放學,在妳的日記中隻字不提呢?」
這是一個好問題,經過我深思過後....... 大概是因為我貪心吧!不懂知足。自上星期六(1月14日)以後,一直到星期五晚才第一次見面,就是覺得那是理所當然的。開心,但沒有記下來?相信是我不懂珍惜,我會好好反思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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