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三, 6月 29, 2005

延續連環不幸事件

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九日(星期三) 早上晴天/黃昏雨天

不幸一:晨早給吵醒
今天,早上六時多便給媽媽吵醒了,全家人都請了假回鄉辨屋證。(取回一幅地,只有約一千平方,在一個偏僻的鄉下地方,這是我爸爸過身後遺留下來的。)

不幸二:白白浪費了一個早上
媽媽不停催促和提醒我們要帶整證件,盡快出門,趕及十時前回到鄉下,到律師樓簽名(因大陸人辨事十分痳煩)。我們七時在家中出發,八時到達上水火車站。正準備轉乘火車之際,突然想起還未檢查妹妹的證件(因在家中出門前,妹妹說她已經收拾所以行裝,一會兒才讓我檢查。)結果.......... 沒有回鄉證。媽媽生氣到極點,足足罵了一整天,又板起臉兒。(從未如此生氣過!)我們只好在上水火車站的美心快餐一邊吃東西一邊等候(媽媽氣得甚麼也吃不下),呆等了二個小時。到達鄉下時,已過了辦工時間(11:30),要到下午2:30(準時下班,卻不準時上班,真氣人!)才開始辦工。

不幸三:超出預算
本來打算上午辦完證件,下午趕回學校工作,因有太多工作未完成。結果,我們晚上八時多才回到香港,當然不能回校吧。在鄉下離開時,熱情的親戚送了我們六籮荔枝,重五六十斤,又累又重又下雨,多狼狽才回到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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